問 同時有兩個以上需要處分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
答 《條例》第9條明確了發生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同時有兩個以上需要給予處分的違法行為時,應當分別確定其處分,同時按照以下方式處理:一是應當給予的處分種類不同時,執行其中最重的處分。二是應當給予撤職以下多個相同種類處分時,可在一個處分期以上,多個處分期之和以下確定處分期,最長不超過48個月。